搜尋此網誌

2016年6月5日 星期日

香港傳媒不報導的法庭情況!檢控官要由犯人通道落荒而逃!法官被罵狗官,罵之者沒有刑責!敬希轉傳--公民黨治下的「港式法治」。

香港傳媒不報導的法庭情況!檢控官要由犯人通道落荒而逃!法官被罵狗官,罵之者沒有刑責!敬希轉傳--公民黨治下的「港式法治」。
-------------------------------------------
西裝下的真身
屈穎妍 2016-6-5

佩服公民黨,畢竟是大狀竇,罪犯都可以包裝成正義藝術品。
早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襲警拒捕案罪成,明明是待囚罪犯,步出法院時,卻搖身一變成為義士,由余若薇、陳淑莊相伴,左青龍右白虎的氣勢,甚為嚇人。不過更得人驚的,是簇擁他們由庭上跑到庭外的支持者。
紳士易扮,穿件名牌西服,刮一臉整潔鬍子,就可以蒙混騙人。但真性情難掩,當法官鎚判「有罪」,現場支持者粗口連珠、「狗官」句句、還有「黑警死全家」的毒咒,這種法治素質,一鎚現形。
不服判案,辱駡法官,如果是尋常百姓,別說出言侮辱,即使在庭上吐句粗口,早就被即時控以藐視法庭,然而那次人人都聽到的庭上叫囂謾駡,涉事者竟可逍遙法外,真奇怪,是法官聽障,還是那「狗官」稱呼他啃下了?

此案審結後還有一段恥辱插曲,傳媒沒報道過,原來當日在庭上大喊「狗官」的黃傘兵簇擁罪犯離開法庭後,法庭大門關上了,庭上只剩兩位律政署主控官和幾個沒裝備警察。因為大堂外公民黨正聚眾做大龍鳳搶記者鎂光燈,曾健超的罪成也令暴民陷入瘋癲狀態,於是幾位被困法庭的主控告和庭警只得另找出路離開。
法庭除了大門還有兩條通道,一是法官專用道,另一就是犯人通道。因大堂滿佈發狂傘兵,警察考慮到主控官人身安全,認為不宜從正門離開,於是要求用法官通道,但書記一口拒絕,說法官早講明此道不能用。於是,庭警惟有外求增援,以保護主控離開,誰知答覆竟是:警察只能守在法庭大樓外,不能進入司法機構,即法庭大堂。
結果,被困了90分鐘的主控官,最後只能作出無奈決定,由庭警陪同,走犯人通道離開。
如果,香港還有法治的話,那該是法治最黑暗的一天,這天,是法官在庭上被當面辱駡、主控官從犯人通道落荒而逃,而領頭污辱法治的,卻是城中著名的大狀黨。
同一班人,換個畫面,又變成原告,繼續摧毀法治。

當七警案開審,法庭外又來了這幫瘋子,連續幾日聚在法院內外爆粗,辱駡每一個出庭的人。他們不分黑白、不辨是非,見警察就駡,那天有兩個出庭做證的警員,一直被公民黨支持者狙擊,「黑警」、「垃圾」、「支持警察,跳樓自殺」的叫囂,當然還有大量粗鄙污言,卻原來,被辱的兩位警察,是曾社工的控方證人,支持者的無知無理,可見一斑。
所以說,外表易裝,真情難藏,支持者的粗暴素質,反映公民黨西裝下的真身,原來不過是一口粗言、一堆器官、視法律如無物的社會破壞者而已。

可同時參看:
1請馬道立大法官出巡!微塵 2016-6-5

2在法庭內辱駡法官 可以逍遙法外? 曾財安 2016-06-02

3【註:公民黨知法犯法,公民黨副主席(內務)陳清僑在停牌期間繼續開車!他們腦內真有法治精神嗎?駕駛香港學苑內的高薪漢奸,都由香港納稅人去養!】
公民黨副主席陳清僑停牌駕駛 罰6千停牌1
2016505()
陳清僑停牌期間駕車,判罰款6000港元。(鄭創思攝)
on.cc東網專訊】 公民黨副主席(內務)陳清僑,他亦是月入10萬港元的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教授,於今年3月因駕駛時被「扣滿分」而遭停牌半年,惟他被停牌不足一個月間,聲稱因「截不到的士」而在停牌期間駕駛,終因遇上警方截查而揭發及拘捕。陳清僑今(5)於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被判罰款6000港元及停牌一年;裁判官建議他「可搭西鐵上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