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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以下是發起譴責警隊使用暴力的人--網民說:重好,知道晒邊個破壞緊香港,教壞下一代!

網民說:重好,知道晒邊個破壞緊香港,教壞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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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發起譴責警隊使用暴力的人

張燦輝(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退休教授)
劉國英(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教授)
黃 洪(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舒 琪(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院長)
成 名(香港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
陳允中(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杜耀明(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蘇耀昌(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座教授)
李金漢(香港中文大學市塲學榮休講座教授)
羅秉祥(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
羅貴祥(香港浸會大學人文及創作系教授)
梁恩榮(香港教育學院副教授)
張南峰(嶺南大學翻譯系教授)
謝永齡(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胡志偉(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劉志雄(基督教城市使命教會牧師)
吳曉真(香港中文大學通識教育行政主任)
陳燕遐(香港中文大學自學中心高級講師)
鄭威鵬(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
馬木池(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講師)
趙茱莉(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高級講師)
劉善雅(香港中文大學生物醫學學院講師)
吳耀宗(香港城市大學中文及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王劍凡(恆生管理學院翻譯系客席副教授)
葉蔭聰(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
梁旭明(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謝傲霜(作家)
鄧小樺(作家)
廖偉棠(作家)
陳 慧(作家)
家 明(影評人)
尹凱榮(教會工作者)
邱祖淇(香港浸會大學講師)
麥海華(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李泳麒(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講師)
邵家臻(浸大社工系講師)
朱偉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余之聰(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
姚松炎(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
陳曙峰(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周佩霞(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講師)
伍銳明(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傳意及社會科學部講師)
林榮鈞(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曾㙐明(香港中文大學兼任講師,通識教師)
甘炳光(香港城市大學副教授)
張兆和(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副教授)
陳上城(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兼職講師)
梁瑞敬(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講師)
周柏珍(香港中文大學那打素護理學院教授)
尹國輝(香港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高級講師
陳成斌(恒生管理學院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岑崇峯(香港科技大學數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葉家威(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
梁子威(香港中文大學數學系副教授)
伍美蓮(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兼任講師)
邢福增(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余國良(中文大學當代中國文化研究中心)
潘玉琼(香港浸會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趙志成(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專業顧問)
余秀珍(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講師)
黎子儉(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高級講師)
劉麗芝(香港中文 大學圖書館館員)
陳永浩(恒生管理學院 通識教育系助理教授)
潘達培(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
黃志偉(城市大學專上學院講師)
李經諱(港大哲學系助教)
譚惠鵬(香港專業進修學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周昭和(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兼任導師)
李建賢(香港浸會大學高級講師)
崔耀隆(香港中文大學化學病理學系副教授)
梁淑儀(三十會理事)
鄭斌彬(資訊科技界選委)
羅舜文(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蕭亮思(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助理教授)
周耀輝(浸會大學)
李子樂(香港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吳美筠(香港大學附屬學院高級講師)
莫宜端(三十會理事)
屈大成(香港城市大學中文及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羅櫻子(香港專業進修學校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應 亮(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
葉瑞蓮(香港教育學院)
孫勵生(社福機構總幹事)
王邦華(香港中文大學大學通識教育部講師)
香港中文大學員工總會

2014年12月28日 星期日

《當代中國國情》兩本國情小書已出版,歡迎支持!

對國家的認同,有感情,已很好;只是,如想加固認同的深度,必須從讀書入手。
兩本國情普及小書已出版
《當代中國國情與政治制度》
《當代中國國情與外交拓展》
歡迎支持!!



2014年12月7日 星期日

無線新聞把特首的說話剪得支離破碎、更用刪去句子的方式,令上下文意的「主語」有變。「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主語,由市民,變為梁振英。--黃絲帶TVB記者及編採用栽贓、移花接目的手法陷害特首。

無線新聞把特首的說話剪得支離破碎;更在特出「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同時,刪去前兩句、後一句,令上下文意的「主語」有變。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主語,由市民,變為梁振英。
因時間關係,電視新聞編輯有權刪節受訪者發言,可以,落在充滿黃絲帶的TVB記者及編採主任手上,便成為栽贓、移花接目、陷害特首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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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多謝有人做這些細微的工作。歡迎大家轉傳,及發去無線、特首辦,及廣管局。最重要是民間轉傳,讓更多人深切及具體地明白,公民黨類的法律人、戴耀廷之類的教育界,乃至無視中立報導的新聞界,有多可怕!!
港人要覺醒。一起投訴事事關心、事事不中立的無線新聞!!】
——————
投訴:抗議無線電視繤改梁振英講話內容
香港無線電視管理層
香港新聞記者協會
香港政府通訊事務管理局

121日特首梁振英晤見傳媒,就有關“佔中”清場問題發表談話。當中,梁振英闡述了為什麽“佔中”是違法,而佔中”不會迫使人大改變所決定的框架,跟著解釋不清場的原因是不想被捕學生被判有罪時,留有案底,影響以後出國深造、工作,甚至回內地的機會然後他說:
很多市民認爲,兩個多月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要以爲警方過去的忍讓,就等於警方無力處理佔領事件......
無線電視當晚6:30的新聞報道中,卻對這則新聞做了手腳,在直接引述梁振英講話時,纂改了內容的次序。把“很多市民認爲,兩個多月來是可忍,孰不可忍”這句話分割。將“是可忍,孰不可忍”放在梁振英解釋了爲什麼不清場之後,突然爆出一句“是可忍,孰不可忍”。整段直接引用梁振英的話變成:
因為我們拘捕、檢控青年學生,法庭判決如果這個學生有罪的話,他們會有案底,會影響他們日後出國深造的機會,影響他們日後在外國工作的機會,甚至會影響他們回到內地,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要以為警方的忍讓等於軟弱。

電視畫面顯示,剪輯非常明顯,而上下文也不銜接。但這一改動,刪掉了“很多市民,兩個多月來”,變了不是市民不可忍,而突出這是梁振英自己說:“是可忍,孰不可忍”,故意誤導觀衆(特別是那些示威者),把矛頭直接指向梁振英。這是有政治立場的惡意汙衊,手法陰險、卑鄙、惡毒,更嚴重違反了新聞業界應有的專業操守,令人唾棄。
作爲傳媒平台的電視新聞,影響力巨大,報道新聞,特別是政治性的新聞,一定要真實和全面,保持公正中立。這是觀衆對新聞專業精神的基本要求。投訴並不因爲這件事牽涉到特首,而是要扭正香港新聞業界,因政治立場偏頗而做出破壞新聞道德和專業的敗行和不正之風,挽救新聞業界的公信力。
希望無線電視管理層,及各有關機構嚴肅處理這一事件,並向市民公佈結果,還我們市民一個公道,讓我們擁有一個公正的知情權。

王言
片段見:
http://news.tvb.com/local/547c3ef86db28c6f0f000002/  0:48 開始出現剪接

(怕無線七天後便刪去,呼籲大家快把片段用手機拍下來)

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迷惘的偏執--題目定得好,反思寫得好!!佔中者死不悔改,已在策劃搞「星期六運動」。

寫得很好的一篇反思。摘自網媒「時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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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迷惘的偏執

 下圖是剛才途經金鐘,在通向政總的天橋下拍攝到的。由那大版的告士上面內容可判斷,佔中人士雖然已意識到“天下沒有不散之宴席”,但就仍然十分之不甘心退場,所以要另闢途徑,千方百計也要把這場“宴席”打造成永不落幕的“Party”。
 或許設身處地替這班人想下,根據幾天以來的現場所見,每天日上三竿,還有大把人還在那帳篷裡無憂無慮地睡覺,沒睡覺的人也大多無所事事。雖無法永久像魯迅先筆下的“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可倒也有吃有住,不用工作,快樂不知時日過。再或者還有的年青男女在那些帳篷裡佔下佔下,就佔出感情來了,也是不得而知的。旺角佔領區不是被記者拍到由佔中“勝地”變佔中“性地”嗎?金鐘佔領區也不會有例外吧?不管是真正的情緣,還是孳緣也好,大家都曾經“有緣”一場,這世間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更何況香港人大多是現實的,姑且不論民主這東西到底是好是壞,只須問問,有多少人是真正地為民主,為公平公義而站出來不惜一切,大公無私地抗爭呢?所以我們定當理解這些佔中人士“泥足深陷,不能自拔”深層次因由。
 記得前特首曾蔭權曾表示自己“視民意為浮雲”,現今的周永康也毫不避忌地說,民意非他們進退的依據。所以他們 完全不用理會反對他們行為的聲音是壓倒性的,大比數地淹沒他們的。
 凡此種種,我們不由得深思一個課題:古今中外,多少能仁志士抛頭顱,灑熱血,所熱切地追求的民主,卻原來只不過是這等的模樣嗎?還是經我們香港或台灣人演繹過後的“民主”而被扭曲得面目全非?還是民主這玩意在我們中國人的思維及人文裡,注定會“水土不服”?


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寫於台灣2014年12月選後》邱逸--分析得好,很在行!!

《寫於台灣201412月選後》      邱逸

自能夠在網上看到台灣報紙,我成了他們的狂熱支持者,綠的藍的,熱熱鬧鬧,文字比香港的好多了,每件事都透視着人間的光怪陸離,每個人都落足表情交足戲,看多了,也開始看穿了,我也由投票民主的支持者,變為疑惑者,甚至是反對者。
過去十多年,由李登輝到陳水扁到馬英九,台灣的民眾一直傾向選出好聽的好看的,唯獨選不出能幹的,這究竟是為什麼?
很多年前,我仍在賣文維生時,分析了台灣面對最大的問題:政治目標和經濟目標嚴重違背,前者恨不得大陸立即崩毀,好教台灣獨立;後者卻要依靠大陸輸血,要搭順風車。放是,有老李的所謂戒急用忍,有水扁的什么主權在我,又有英九三通後不讓陸資來台的奇怪政策,結果,台灣產業空洞化更為嚴重,資本更不願意進入台灣,台灣經濟又怎會好到哪裏去?這嚴重違背還沒說每年把這麼多錢投入到國防中,為的就是能拖住解放軍一周,好讓美軍來救已滿目瘡痍的台灣?這種政治目標不就是和吹出來的影子打鬥嗎?
如果要再加上一條,則台灣投票民主使社會嚴重分裂,短期操作過頭。例如所謂六都,小小地方為什麼有六個直轄市?說穿了,就是為南北藍綠平衡,台北是真轄市,好了,綠的不高興,把高雄也弄成直轄,然後台北縣,台南縣叫屈,於是又多兩個,到中部選民不依,又多一個台中,所以,上次選舉是五都。今次又多一個院直轄桃園,湊夠六個。平衡是平衡了,但這種凡大城市必都的作法,對地方治理有什么好處,一個小地方有六個小諸侯,再加上立委等,還有行政院,總統…不就是架床疊屋嗎?這麼多和尚有水喝嗎?台灣的政治惡鬥使每次事都分藍綠,大家只看黨派利益,而沒有長遠的國家利益,綠在朝,藍千方百計添亂,反之亦然。更糟的是還有煽動性強又反智的傳媒,不把人罵死絶不收口。
  相同例子還有人人可以讀大學,結果呢?就有22k的故事。台灣學生追求小確幸,其實就是自我安慰的阿Q
  每一次,台灣選舉後,都有相關的報道,說什麼台灣人民勝利,民主勝利了,沒說錯,台灣民主的確熱鬧好看,但台灣經濟在可見的將來見不到出路。所謂太陽花運動,就是提倡犯法反智和封國的運動,學生今年鬧的時候我很高興,看台灣人還是要撞牆,直到頭破血流。
  我現在很期待民進黨上台執政,看他們如何廢核而生能源,如何中止兩岸交流而百業向榮,當然,他們如能宣布台獨而兩岸和平更叫人期待。  

旺角黑夜 女生不知廉恥地大叫「阿SIR,我要揸X袋」?

大叫的那種(女)學生,我們要「保護」?
還是要讓她們重重地跌一跤,買個教訓?

【旺角黑夜】佔鐘者轉戰旺角 大叫「阿SIR,我要揸X袋」?

旺角彌敦道白天重開,晚上卻被示威者企圖衝出馬路,堵塞道路, 不管警方多次向聚集人群發出廣播,勸諭他們盡快離開,示威者仍不理會,還指罵警方,當中更有疑似本來負責駐守金鐘的女示威者轉戰旺角,號召群眾大叫「阿SIR,我要揸X袋」。

影片YOUTUBE連結:



胡漢清:郭榮鏗「警無權清場論」無稽,記者不能凌駕法律

胡漢清:郭榮鏗「警無權清場論」無稽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關據鈞)

香港反對派為煽動違法「佔領」,多次發表公然藐視法治的言論。其中,公民黨郭榮鏗大律師早前聲稱,警方「無權借禁制令清場」。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昨日炮轟郭榮鏗的「無稽之談」:警方是執法者,當然可以在香港任何地方執法。他並讚揚,和其他先進國家及地區的警隊比較,香港警隊是高水平的執法者。
胡漢清昨日在接受訪問時,對郭榮鏗早前發表的「借禁制令清場」已「超出其權力範圍」的言論感到十分遺憾,並形容其言論簡直是「愈講愈無稽」,需要馬上向公眾作出指正。
他指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周三在回應有關問題時說得十分正確:袁國強當時指出,根本不存所謂超禁制令範圍的問題,因禁制令的相關條文,是不影響警方在法例下原有的權力,而香港法例下所有的權力並無任何範圍,警方可以在全香港執法。

警對刑事罪行有執法權
胡漢清提醒郭榮鏗「一個法律基礎」:有關的禁制令只是民事訴訟下的一個法庭命令,而警察在其中的角色就是要協助執達主任清理障礙物,但這個民事裁決絕不可能壓倒警察根據刑事條文執法的權力,因此警方對包括非法集結、阻街等刑事罪行,當然繼續有執法權。
他指出,目前涉及「佔領」的爭議不少圍繞在警察執法上的爭議,他坦言「咁大件事,無爭議就無可能」,不同人有不同的觀點,如在時機上,就有人質疑為何警察不早早執法。他推測,特區政府及警方要考慮包括人手上部署,「你要這樣多人執法,就要調配人手,因為其他地方都要有警察巡邏。」

記者不能凌駕法律
被問及警方早前使用催淚煙、噴劑,或者警棍等,胡漢清認為,警方使用的武力是過低還是過高實屬見仁見智,但和其他先進國家及地區處理大規模示威的手法比較,可說是很高水平,特別是他們已容忍了60多天。「那些先進國家(及地區)的警隊也不見得會就每一個個別例子解釋使用武力的理由。」
就近日警方拘捕個別傳媒工作者,他坦言,由於自己不在現場也不了解事發經過,故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重要的是,無論警察或傳媒工作者,在法律之下都是平等的:記者不會大得可以凌駕法律,警察亦然。

盼警認真考慮要違法者「找數」
胡漢清批評,「佔領」已損害香港法治,但目前的清場行動並未能有效地將犯法者繩之於法。他認為,法律中的罰則概念,就是要犯法者「找數」,他希望特區政府或警方在將來處理餘下的「佔領區」時,應認真考慮如何有效要違法者「找數」的問題。他建議,警方應先封鎖或包圍「佔領區」,然後警告「佔領」者在限時內不離場就會進行拘捕。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1/29/YO1411290006.htm

C觀點 - 施永青:青年 更需要鍛鍊--施永青此文說的是人話!比梁錦松之流的卸膊王(他本來就是沒把事做好的政府中人),討好年青人有良心。

相比於梁錦松的卸膊他本來就是沒把事做好的政府中人)及討好年青人
施永青此文說的是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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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需要扶助 更需要鍛鍊
C觀點 - 施永青 20141202

近日,不斷有智庫及青年組織倡議,社會應讓年輕人看到前景,並為他們提供向上流動的渠道。這樣才可以避免年輕人對社會諸多不滿,甚至走向與社會對抗。
 我不認同這個觀點。我認為我們的社會對年輕人的扶助已不錯,起碼有12年免費教育。只要他們學業成績好,他們要上大學也不成問題,拿不到獎學金,亦可以有學生貸款。社會能夠為年輕人提供的,就是接受教育的機會;之後,年輕人有責任回饋社會,而不是不斷地要社會扶助。
 作為年長的一代,我覺得我們已對得住年輕人有餘。我們為政府留下這麼多的財政盈餘(很多西方國家,上一代為年輕人留下的,是一出世就得承擔的債務),社會若是想有所作為,亦不愁沒有資源。我們為他們留下一個良好的司法制度,令他們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這並非我個人主觀判斷,而是多個國際上有公信力的組織的客觀評估)。我們留下這麼多的基本建設,大部分付清債務,可以靠經常性收入營運,年輕人不用靠自己的努力去建設,已可以享用。近年香港的經濟增長雖然慢了,但起碼仍是正增長;而且失業率這麼低,只有3.3%,年輕人不愁找不到工作。至於找到工作後,能否升職與加薪,那就只能靠個人的修為了。總不可能人人都做高管,沒有人做基層職員。
 現時剛離開學校的年輕人,你們可曾為社會做過甚麼?為甚麼你們會覺得是社會欠你們?而不是你們欠社會?
 我既不打算參政,亦不緊張生意,連人生餘下的日子也不多,所以我不用像政客那樣事事順著你們,才可以不留情面地提醒你們。現實世界可有別於理想世界,它是殘酷的,不會因為你年輕,就可以讓你不依循天道,也可以不用自食其果的。老子說:「天道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年輕人最需要的鍛鍊,就是要嘗嘗做芻狗的滋味。現在有那麼多人想捧年輕人為驕子,他們並非真正愛護年輕人,他們只會害死年輕人。
 比爾.蓋茨曾經給剛畢業的年輕人十點忠告,我在這裡選了幾條讓年輕人刺激一下思維:1.生活是不公平的,你要去適應它。2.這個世界並不會在意你的自尊,你要有自尊,就得先有所成就。3.你不可能一畢業就年入六萬美元,你得用自己的雙手令這變成事實。4.如果你以為老師對你過於嚴厲,等你見過老闆之後再說吧!5.如果你陷入困境,這不是你父母的錯;與其把該自己承擔的責任轉嫁他人,不如從中吸取教訓。6.有些學校已沒有「不及格」的概念,會不斷給機會讓學生進步;但現實生活完全不是這樣。7.善待你所厭惡的人,說不定有一天,你得為這樣的人工作。我覺得比爾.蓋茨比那些討好年輕人的政客更愛護年輕人。


【梁耀忠的義工爆大鑊】是有證據的一件事。--怪不知他近年如此出位落力。

查到了。【梁耀忠的義工爆大鑊】原來是有證據的一件事。收錢,原來是舊聞,20139月在《文匯報》刊登,沒人為意。
他在佔中期間十分出位落力,這時再傳,便有很吻合的感覺。
當時作為單一事件,大概沒人留意。佔中揭露大量資金資助反對派,一齊才又走入視線。以下是【梁耀忠的義工爆大鑊】全文。末尾是文中的銀行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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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決定是否寫這文章!

本人跟隨梁耀忠有七八年,他太令我吃驚及心痛了!多年來與他並肩作戰,他從不間斷為工人為街坊,親力親為,在立法局無依無靠,被人罵無用但仍會堅守信念的作風,深受我們眾義工所崇拜。
於今年5月尾他叫我女友(都是街工,但無人知我們拍拖) ,將一份文件交去灣仔譚臣道豪富大廈七樓放入信箱,但由於信箱已入滿信件,而該文件又大封,她見梁先生要她親自交來應可能為重要文件,為怕強入信箱可能會跌出,便想自行直接交到七樓寫字樓,但到門外時尚未按鐘,突然聽到入面傳出有數人叫號聲,「天滅中共,共產黨下地嶽」「天滅中共,共產黨下地嶽」,很可怖,再看地址又無錯,心中又疑惑又害怕,便立刻走落下面茶餐廳打電話給我,我立刻去找她,當時我也很疑惑,便偷看這是什麼文件,原來是我們街工義工的資料,這更令我倆又疑惑又害怕,我便叫她不要通知梁先生或任何人,立即拿回辦事處,同大姐講唔舒服去唔到灣仔,叫佢通知梁先生搵其他人去。

她之後便不敢再返中心了,又唔敢亂同人講,我們再為此事研究了多次,我再想起2007年尾我阿婆深水步處收到梁先生的銀行信件,我當時問梁先生為什麼會這樣的,他說我們這一行多用幾個地址很平常,還說這地址是我俾佢用,我想想又好似係,又好似無,是旦喇,再問佢洗唔洗我立即返阿婆度拿回給他,他說不用了,一般信件來遮,並叫我丟落垃圾箱,由於我自以為這通信地址日後可能會幫到梁先生的,我便無丟 (無同梁先生講),一直仍留在阿婆度。
現在去阿婆度再拿回那封信看,由於太多疑惑,我們終於決定開信睇,以為都丟得的,睇睇無防,點知一開更令人吃驚,原來200712月有10萬美金由紐西蘭匯給他,(原來一直有人資助,又叫哂救命要我們義工團四出籌募捐款),看匯款人ZHANG ERPING又不是他前妻,又不是認識的義工,基於好奇,將名字打上YAHOO找,結果是「法輪功代表張而平」。
太令人震驚及失望了,當各位看到本文時,我和女友已離開香港了,自己多年的偶像原來是另一類人,始終無論梁先生的出發點為何,幫工人幫街坊是我們親眼看到的,可能是我們膚淺,只看到表面,而法輪功除了行動偏激嚇人外,又好像無乜壞事做過,其實好人壞人我也不懂分了,我和女友原以為幫人做下義務社區工作,不想卷入任何政治或不知什麼當中。

發表本文是希望梁先生能反省反省,工友及街坊無要求你一定要做大黨執政,其實你在社區的工作已足以傲視所有其他議員,請勿為求跟其他政黨爭出位爭地盤,因金錢而受人利用。
最後多謝梁先生多年教導,當然以上事件亦給我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記者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新解》 余非 --附「國際標準」下,美國記者又如何「走在最前線」?

 2014-11-28 《明報》 【文末附最新跟進。】

「記者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這話何其榮耀。「佔中」期間,卻賦予另類意義。
1119日,潮聯小巴的律師代表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的路障張貼禁制令,預告移除介乎通菜街至砵蘭街一段亞皆老街障礙物日期不遠矣。完成既定程序後,1125日執達吏在警方協助下打響「清理障礙物」的第一炮。這一炮打響前的1123日前後,學聯、學民思潮「雙學」及泛民團體到各區擺街站派「點解要阻住你?」,所到之處被街坊喝罵及驅趕。遍地開花變成遍地「都瓜」(死得)。不用看民調,民心向背清楚明白。亞皆老街一段,如非強硬野蠻滋事份子,不會逆人心留至最後一刻,甚至繼續搞事。

25日早上清理行動尚算暢順,擾攘在午後出現,至晚上及凌晨衝突轉趨激烈。下午二時後亞皆老街佔領區被逐步收窄,警察與佔領者成對峙局面。這時有個奇觀,是一批拿長短鏡頭或攝影機的「記者」,身貼身地站在警方、執達吏與佔領者之間,鏡頭對準警察一方。為記者加引號,是難於辨識「現場拍攝者」的身份及工作性質。
「自媒體」概念下人人都可以是記者。有人更稱由幾個至十多個義工組成的網媒,其記者也應「跟主流媒體記者有同一採訪權」。身處上述劍拔弩張的現場,細分是傳統媒體記者、還是網媒記者已無必要,關鍵是「他」在現場做甚麼?「他」謹記自己是記者嗎?

1015日龍和道清場時,擺明是黃絲帶的熱血時報、社會記錄頻道(SocREC和獨立媒體等網媒記者便以採訪為名,混在暴徒中阻礙警方執法。事後SocREC更報稱「多名警員暴力對待已明確表明身份的記者」。1125日晚,暴徒由亞皆老街四散,於附近街道肆意用障礙物阻塞交通。警方追擊至山東街時跟佔領暴徒發生激烈衝突NOW新聞台工程人員就於衝突中報稱「被警方襲擊」,再被帶走。反覆細看NOW台署名仇志榮記者的片段(文末有Link),那名工程人員的短梯,有意無意之間,曾不只一次撞向追緝暴徒的警察。他挾記者身分之便穿梭現場理應是為了報道衝突,要是他故意衝撞警察,就成了參與者?把自己跟執法警方對立起來?

1125日的清場有法可依,天經地義,正常人也不應逗留現場。可是部份記者如無線,鏡頭拍攝的是中年女示烕者哭,效果煽情。無線記者還訪問了一名校服男,他說同學被十多名警員圍毆,故憤怒地出來聲援。證據呢?沒提供。無線新聞報道中沒有支持清場的街坊被訪問。有線新聞的主播及記者則把佔領者的狡辯「已太逼,無空間後退」當正面陳述。甚至在另一報導說「因為」警方進逼,「才」有人運送頭盔、口罩、木板等予被圍的佔領者;因果關係充滿立場。
上述這類記者更在警察處理嚴峻衝突場面時用強力閃光燈拍攝,干擾警員視線。常人都知道今天不少記者的所作所為是阻擾執法,甚至成為佔領者的人肉保護盾。依部份港記的習慣,自己被推撞、眼鏡跌了相機跌了,全是「新聞」。結果,1125日下午,在場警方要發出呼籲:請記者不要阻礙警方工作。

好奇在「國際標準」下,美國記者又如何「走在最前線報導新聞」?問了在美國做了三十年傳媒人的朋友,他說,美國記者證要所屬區域的警察局發放。新記者入職,就由公司代向警察局申請記者證(香港記者證由所屬傳媒自行發放。另,記協也可發記者證)。有證的美國記者可進入一般人不可進入的禁區內自由採訪。警方未有行動前,記者的採訪及拍攝適隨尊便。至禁區內的人士有異動、警員要出動執法時,記者再有權採訪一般也會適時走位,以不妨礙正常執法為大前提。作為香港人會問?為何不留下來監察警員有無濫用武力呢?美國資深記者朋友反問,警員不使用適量武力如何執法?美國警察執法動粗是家常便飯。
朋友說親身經歷。某次在美國副總統出席場合外採訪示威行動。副總統離開前警察要清場。朋友因走避不及,混到示威者當中。當時就被警察粗暴驅趕,及後更被一孔武有力的警員朝心口打了一掌,那怕你的記者證就清楚明白地掛在身上。記者都明白阻礙警方執法是理虧的,於是即使警察那一掌令記者跌倒扭傷,也沒有警察需負責。記者被警察連同示威者一併拉走是常有的事,混亂中不會有人刻意去理你是不是記者。當然,在警局內記者會被輕易放走,疑犯則留下作進一步調查。一句話,依美國「國際標準」,記者有權入禁區採訪,卻在混亂中沒有「被特別照顧」、「被禮待」的特權。宣佈執法的一刻,記者便需配合,一切順常情常理進行。

香港之神奇,是連發達國家選舉制度中也沒有的公民提名,泛民要香港有。美國記者對執法行動有予以配合的社會默契,香港記者卻視妨礙警方執法為無物。香港某些人究竟是太專橫?抑或是被「專政」、十七年來「生活慘不忍睹」(香港大學生chris chan在面書上的留言)?「佔中」一役令不少港人驚覺,原來我們的自由民主不少方面都「超英趕美」,而且沒有制衡和規範。權責失衡的港式民主,是「佔中」可以橫行兩個月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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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後續:旺角清場行動中受TVB訪問說「剛好路過」的四眼男路人甲,網民人肉搜查發現,他是學民思潮街站宣傳人員(見下圖)。
此外,早前TVB及其他記者訪問的司機乙,說「不介意有人阻路」。此司機乙也被人肉搜查得知,是向警方挑釁的佔中示威者(見下圖)。各式「有來頭」的路人甲、司機乙加起來,會發現他們都「有來頭」?!是局嗎?是「特約」的?
如是「特約」,記者已不是偏頗那麼簡單,是「造新聞」、「造訪問」?一切有待更多人肉搜查求證。走不了的,總得找數埋單。

Now 記者用梯襲擊警察被捕----有片為證

道德狙擊手 屈穎妍--今天某些記者,究竟是報導者,還是參與者?!

今天某些記者,究竟是報導者,還是參與者?!
屈穎妍:「有兩種人,在今日香港,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們如神靈,讓人膜拜、敬畏,你動他不得,罵他不得,傷他不得,他丟失一根毫毛,你會後患無窮,他們就是學生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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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狙擊手  屈穎妍

有兩種人,在今日香港,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們如神靈,讓人膜拜、敬畏,你動他不得,罵他不得,傷他不得,他丟失一根毫毛,你會後患無窮,他們就是學生和記者。
最初,大家說學生受苦了、吃催淚彈了,於是出來守護孩子,有時回頭想想,一個人最精壯的年齡就是十來廿歲,這年紀,血氣方剛,老虎都打得死,怎麼卻要我們這些老人家來保護?
最近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發了一段童子兵視頻,轉頭看看那些把鐵馬插進立法會玻璃門的臉孔、看看旺角街頭蒙着臉跟警察衝撞的眼神,那種瘋狂那種恨,類同得讓人心寒。
運動中另一個光環,落在記者頭上,美其名紀錄事實,但錄像所見,每次走得最前的都是記者。
衝擊中,媒體往往站在對壘兩陣中央,夾在其中令警察投鼠忌器。棍棒胡椒無情,偶有錯手,執法者即負上「打記者」的百辭莫辯污名。好言勸他們別擋路,大家為了爭新聞,只會前進不願退。動粗驅趕,對方會大聲疾呼:「你阻礙我採訪自由!」我愈來愈摸不着頭腦,記者在佔領中究竟想當紀錄者還是參與者?
兩個月來,我看到兩個事實:一,是記者一直嚴重地阻礙警察行動;二,是鎂光燈成了暴力升級的催化劑。
今日社會已嚴重撕裂,老實說,中間派幾乎不存在了,所以,傳媒也必然地有了立場,落地的記者都年輕,戴上黃絲帶、同情學生、參與運動,是大勢。於是,記者的鏡頭,潛意識不是紀錄,而是找錯處,焦點瞄準警察的棍、市民的血,前因後果都不重要了。
傳媒今日還搶了制空權,地鐵上蓋、舊樓平台、大廈天台,佈滿手執長短火的攝記,鏡頭對準執法者,如道德狙擊手,警員一舉一動無所遁形。
監察,沒錯是傳媒責任,但監察該適用於雙方,而不是針對單方面的騷擾式監控。

監察也不是一組鏡頭,而是有前有後的一件事。記者不是大晒,你的鎂光燈亮得太光太前,不但看不到全局,還會激發獸性,讓鬧事者殺得勝起,到時,記者就不再是紀錄者,而是挑撥者了。

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

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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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戴被批歪曲法治精神

 本身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及多名泛民法律界人士,一直聲稱佔領人士即使集體違反法庭禁制令,只要之後自首便無損法治精神。戴耀廷的大學同學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不點名直斥有關言論嚴重扭曲法治精神,強調追求民主普選,不能為挑戰法治的藉口,他期望一些有法律背景的公眾人物,發言前應三思其言論會否為香港帶來負面影響,亦應負上自身對法治的責任。

言論被指誤導公眾
有建制派議員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不點名批評一些有法律背景的政客,近日就佔中發表的法治言論誤導公眾。
 袁國強引述高院原訟庭法官區慶祥的觀點,強調法治精神是市民和政府都需要遵守法律;即使被告人認為法庭命令有錯,也應先行遵守,再依循司法程序提出反駁理據;如果市民可隨意或蓄意違法,然後承擔後果,便無法切實有效地施行法治。
 對於警方在旺角的清場行動被指超出禁制令範圍,袁國強再斥有關說法為歪理,強調禁制令相關條文已清楚列明,不會影響警方在原有在法例下的權力,故警方在過去兩日的清場行動,不存在超出禁制令範圍的問題,希望公眾不要誤以為警方只可根據禁制令辦事。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127/00176_017.html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給他三個字:猥瑣仔! 是佔中者的某種反映,有其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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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鋒指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
on.cc東網專訊】昨在佔旺區清障期間被捕、其後被控涉嫌阻礙公職人員罪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早被押至九龍城法院提訊,法官將案押後明年1月中再提訊,黃獲准保釋,但不准踏入旺角花園街、旺角道一帶區域。黃之鋒下午離開法院時稱,他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但無論學民思潮抑或學聯,昨都沒與「紅帽」人士(原告人的代理團隊)或執達吏發生肢體衝突,他們只是詢問「人是否屬障礙物」、「紅帽」人士的背景及是否獲執達主任授權等,他們不斷提問,卻被控有關罪名,黃對此表示失望。
黃之鋒指其保釋條件包括明年114日要上庭、之前不能往旺角一帶範圍,他對法庭決定大惑不解。他指昨早執達主任與「紅帽」人士清理現場,由於「紅帽」人士情緒激動,又用粗言穢語指罵他們,執達主任送走「紅帽」人士後,有軍裝警員及穿深藍衣的警員突然拉起封鎖線,清場隊伍的頭目就指着黃,表示要「拉」,之後約有十多名警員衝前,把他按在地上,限制其活動範圍,更連續六、七次嘗試傷害其身體,包括其下體、陰囊位置的私隱部位,其頸及面部均留有傷痕,他對警方做法極失望;黃指扣押期間並無受到特別肢體暴力,卻受到粗言穢語嘲諷或辱罵。
黃之鋒續稱,關注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及約近20名市民依然在法庭內等候上庭,若法庭今日未能全部處理,他們會否需再返警署至翌日方能上庭,黃對此表示擔心,冀他們能盡快獲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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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 下體被打

 獲准保釋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表示,周三被捕期間被警員暴力對待,不僅將他按在地上,更襲擊他的頸、臉,甚至是陰囊。
 黃之鋒又說,遭扣押期間無遭受特別的肢體暴力,但受到粗言穢語辱罵,他又不滿警員不斷拖延。
他認為,下次上庭前不可到旺角指定範圍的保釋條件,範圍太大。他會堅守各佔領區的防線,目標仍然是要求人大常委撤回政改831決定。
 黃之鋒重申,政改三人組應交代,如政改方案被否決,會否重啟政改,他認為,重啟政改是在特區政府能力範圍內。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政事/433767-黃之鋒稱遭警暴力對待-下體被打